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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资讯


    沈阳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一、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分期出资的,其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少于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独立经营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从申报日算起);

    3.有与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资质人员2名以上;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1、附件2);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公司章程;

    5.房屋租赁协议、所租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附件4);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办公设备清单(附件3);

    8.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审查(现场勘验)及批准:

    1.材料审查。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现场勘验。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3.审批.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7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4.发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附件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名称

    提交材料目录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公司章程

    五、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六、办公设备购买凭证

    七、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八、专业资质人员证明材料

    九、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文本

    (以上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

    法人代表

    (签字) 填表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2

    申请单位盖章:

    (  )申请(  )延续(   )变更(  )增项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组织机构

    代码

    工商注册号 工商注册

    日期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注册地区 邮政编码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事由

    备  注


    附件3

    经营场所情况

    办公用房 □自有    □租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主要设备服

    务设施清单 □电脑    台;

    □办公桌(椅)     套;

    □复印机    台;

    □打印机    台;

    □传真机    台;

    □文件柜    个;

    □是□否使用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

    其它服务设备设施(可附纸填写)。

    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可附纸填写)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职业资格及等级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注:本表一式二份,许可机关、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各执一份。


    附件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场所在           区            街(路)         号,面积为         平方米。


    特此说明。



    使用单位(公章):           负责人:



    产权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办理劳务派遣单位变更业务所需要件

    凡是已经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变更下列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

    1.变更申请(附件1)

    2.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4.原法人、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变更单位经营场所

    1.变更申请(附件1)

    2.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3.附件2:房屋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应满一年以上>、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变更单位注册资本

    1.变更申请(附件1)

    2.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变更单位名称

    1.变更申请(附件1)

    2.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附件1

    申请单位盖章:

    (  )申请(  )延续(   )变更(  )增项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组织机构

    代码

    工商注册号 工商注册

    日期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注册地区 邮政编码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事由

    备  注

    说明:此表内的企业基本情况按原企业基本情况填写;申请事由要详细注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如:由原法人××变更为现法人××。


    附件2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场所在           区            街(路)         号,面积为         平方米。


    特此说明。



    使用单位(公章):           负责人:



    产权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企业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一)外市在我市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所在地许可机关出具的在外省市设立分公司证明;

    2.总公司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材料目录(附件1);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附件5):房屋租赁协议、所租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6.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办公设备使用清单(附件3);

    8.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名: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

    10.设立分公司备案表(附件2):一式二份。

    (二)我市劳务派遣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内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材料目录(附件1);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附件5):房屋租赁协议、所租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办公设备使用清单(附件3);

    7.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名: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

    9.设立分公司备案表(附件2):一式二份。

    (三)我市劳务派遣企业在外市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申请设立分公司报告单(附件4):一式二份。











    附件1

    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材料目录

    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名称

    提交材料目录

    一、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表(附件1和附件2)

    二、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附件6)

    五、办公设备使用清单(附件4)

    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专业资质人员证明材料

    八、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文本

    九、按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2

    劳务派遣单位盖章:

    劳务派遣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住  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许可证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情况

    分公司名称

    住  所  

    负责人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表人姓名 填表日期

    备案情况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编号

    注:本表一式二份,许可机关、劳务派遣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3

    经营场所情况

    办公用房 □自有    □租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主要设备服

    务设施清单 □电脑    台;

    □办公桌(椅)     套;

    □复印机    台;

    □打印机    台;

    □传真机    台;

    □文件柜    个;

    □是□否使用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

    其它服务设备设施(可附纸填写)。

    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可附纸填写)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职业资格及等级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附件4

    申请设立分公司报告单

    劳务派遣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住  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许可证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申请设立分公司理由






    许可机关意见



                            许可机关(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

    注:本表一式二份,许可机关、劳务派遣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5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公司名称)经营场所在           区            街(路)         号,面积为         平方米。


    特此说明。



    使用单位(公章):           负责人:



    产权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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