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分期出资的,其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少于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独立经营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从申报日算起);
3.有与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资质人员2名以上;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附件1、附件2);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公司章程;
5.房屋租赁协议、所租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附件4);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办公设备清单(附件3);
8.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审查(现场勘验)及批准:
1.材料审查。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现场勘验。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3.审批.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7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4.发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附件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名称
提交材料目录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公司章程
五、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六、办公设备购买凭证
七、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八、专业资质人员证明材料
九、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文本
(以上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
法人代表
(签字) 填表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2
申请单位盖章:
( )申请( )延续( )变更( )增项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组织机构
代码
工商注册号 工商注册
日期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注册地区 邮政编码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事由
备 注
附件3
经营场所情况
办公用房 □自有 □租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主要设备服
务设施清单 □电脑 台;
□办公桌(椅) 套;
□复印机 台;
□打印机 台;
□传真机 台;
□文件柜 个;
□是□否使用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
其它服务设备设施(可附纸填写)。
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可附纸填写)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职业资格及等级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注:本表一式二份,许可机关、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各执一份。
附件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场所在 区 街(路) 号,面积为 平方米。
特此说明。
使用单位(公章): 负责人:
产权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办理劳务派遣单位变更业务所需要件
凡是已经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变更下列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
1.变更申请(附件1)
2.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4.原法人、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变更单位经营场所
1.变更申请(附件1)
2.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3.附件2:房屋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应满一年以上>、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变更单位注册资本
1.变更申请(附件1)
2.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变更单位名称
1.变更申请(附件1)
2.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附件1
申请单位盖章:
( )申请( )延续( )变更( )增项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组织机构
代码
工商注册号 工商注册
日期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注册地区 邮政编码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
申请事由
备 注
说明:此表内的企业基本情况按原企业基本情况填写;申请事由要详细注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如:由原法人××变更为现法人××。
附件2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场所在 区 街(路) 号,面积为 平方米。
特此说明。
使用单位(公章): 负责人:
产权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企业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一)外市在我市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所在地许可机关出具的在外省市设立分公司证明;
2.总公司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材料目录(附件1);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附件5):房屋租赁协议、所租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6.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办公设备使用清单(附件3);
8.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名: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
10.设立分公司备案表(附件2):一式二份。
(二)我市劳务派遣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内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材料目录(附件1);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附件5):房屋租赁协议、所租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办公设备使用清单(附件3);
7.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名: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
9.设立分公司备案表(附件2):一式二份。
(三)我市劳务派遣企业在外市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申请设立分公司报告单(附件4):一式二份。
附件1
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材料目录
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名称
提交材料目录
一、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表(附件1和附件2)
二、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附件6)
五、办公设备使用清单(附件4)
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专业资质人员证明材料
八、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文本
九、按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2
劳务派遣单位盖章:
劳务派遣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住 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许可证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情况
分公司名称
住 所
负责人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表人姓名 填表日期
备案情况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编号
注:本表一式二份,许可机关、劳务派遣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3
经营场所情况
办公用房 □自有 □租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主要设备服
务设施清单 □电脑 台;
□办公桌(椅) 套;
□复印机 台;
□打印机 台;
□传真机 台;
□文件柜 个;
□是□否使用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
其它服务设备设施(可附纸填写)。
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可附纸填写)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职业资格及等级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附件4
申请设立分公司报告单
劳务派遣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住 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许可证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申请设立分公司理由
许可机关意见
许可机关(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
注:本表一式二份,许可机关、劳务派遣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5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公司名称)经营场所在 区 街(路) 号,面积为 平方米。
特此说明。
使用单位(公章): 负责人:
产权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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