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已交付
  • 南京***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已交付
  • 广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已交付
  • 昆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已交付
  • 辽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已交付
  • 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已交付
  • ***(厦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已交付
  • 武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已交付
  • 贵州***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已交付
  • 安徽***劳务有限公司 已交付
  • ***(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交付
  • 河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已交付
  • 延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已交付
  • 成都市***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已交付
  • 天津市***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已交付
  • 四川***劳务有限公司 已交付
  • 中山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已交付
  • 天津***劳务工程公司 已交付
  • 西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已交付
  • 重庆***劳务有限公司 已交付
  • 青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已交付
  • 山西***劳务有限公司 已交付
  • ***(北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已交付
  • 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已交付
    劳务派遣管理系统免费下载

    新闻资讯


    劳务派遣公司用工的增值税处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的规定,主要体现以下两点: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本公司laowuruanjian.com提供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的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需要的请扫描官网二维码联系获取

    上一篇 劳务派遣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下一篇 新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的是不是必须实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