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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时需要有所了解的纠纷和争议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用工方式,在法律方面还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如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责任分担、劳务派遣中的工伤补偿待遇、同工同酬待遇、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解除等,企业选择劳务派遣时需要有所了解。

    1.同工同酬难

    派遣工呈现出用工短期化的现象,被派遣劳动者难以同用工单位劳动者一样享受包括各种保险、绩效奖金以及正常的工资调整等在内的同等待遇,且差距巨大。许多派遣工以自行辞职的方式放弃了领取经济补偿金以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益。而且,派遣工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举证不足,在向法院诉求同工同酬易被驳回。

    2.工伤保险赔付难

    劳务派遣中,一旦涉及劳动报酬支付、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缴纳等纠纷,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经常会相互推脱,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维护权益比较困难。尤其是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是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还是向用工单位主张,抑或同时向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主张承担连带责任,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

    3.“假外包真派遣”判断困难

    实务中,不当派遣现象大量存在。一方面,用工单位进行逆向派遣,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用人责任转嫁到派遣单位头上;另一方面,大量并不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资格的机构以非派遣形式从事派遣业务,如以人力咨询、人事外包、人才市场服务等名称注册的公司,采用名为劳务外包、承揽实为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上派遣,规避劳务派遣法律法规。这给用工企业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4.当事人诉讼资格有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可以作为共同当事人,但在诉讼程序中用工单位是否有当事人诉讼资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5.劳务派遣关系的解除方面法律适用有分歧

    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工的条件、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条件以及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得并不明确,导致审判实践的认定标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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