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解答: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简单说就是A公司把自己员工派遣到B公司工作。
二、劳务派遣合同最低签多少年?
解答: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谁该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也就是说具体支付方,支付金额可以由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但是缴纳社保只能一派遣单位名义缴纳。
四、劳务派遣公司拖欠,克扣了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可以申请仲裁吗?
解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拖欠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有拖欠克扣,可以申请仲裁。
五、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损时由谁承担责任?
解答: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发展中,用工单位处于主导地位,为了防止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同时也为了促使用工单位与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合作、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样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权益。
六、何种情形下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答: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 36 条、第 38 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 36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注: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
七、用工单位有权开除 派遣员工吗?
解答:在劳务派遣中,实际用工单位不能直接开除和辞退被派遣员工,而是要明确将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同时,用工单位也不能接受被派遣员工辞职,即使该员工在退回派遣公司的同时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注意是从劳务派遣公司辞职,而不是从实际用人单位辞职。
八、被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吗?
解答: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九、针对假派遣现象,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
解答:有的企业本来已雇用了员工并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但为了逃避给员工上保险等责任,就让员工与从未接触过的某中介公司或某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就是假派遣现象。
针对假派遣的现象,劳动者应学会利用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作了一段时间后让劳动者再签订合同,劳动者一定要弄清楚是否是劳务派遣合同,如果不愿意被转成派遣工,可以拒绝单位并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愿意被转成派遣工,则一定要弄清楚今后的工资、社保、福利如何发放,劳务派遣公司有无担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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