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有“办法”。为规范编外用工,切实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结合中江县实际,并依据相关规定出台了《中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岗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格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原则、聘用条件、聘用工作程序、合同订立与责任、管理和考核、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印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
管理有“章程”。一是依法管理,规范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被派遣劳动者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签署《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明确各方权责。同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安排编外人员在人事、财务、涉密等关键岗位工作,也不得安排其从事行政执法等工作。二是坚持原则,严控数量。始终坚持依法依规、限额控制、一年一批,只减不增的原则,设置编外岗位。编外人员数量由各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县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聘用。三是柔性转隶,有效清理。自2021年4月起,机关事业单位新使用编外岗位,须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提供,不得直接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用工聘用合同。对于2021年以前聘用的编外人员,将逐步转隶到中流平台公司,通过直接向中流平台公司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来使用编外人员,适当减轻财政负担。
管理有“成效”。一是数量控制“稳定”。坚持“限额控制、一年一批、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进行核准。2022年以来未发现有超出控制数使用编外人员的现象,进一步控制编外人员用工规模,有效避免了编外人员的无序扩张。二是转隶清理“有序”。在保障编外人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逐步将编外人员转隶到中流平台公司,有序消化编外人员。三是岗位安排“合规”。自《办法》实施后,全县开展编外人员系统排查,未发现单位有违规安排编外人员从事人事、财务、涉密等关键岗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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