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哈尔滨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劳务派遣企业2024年稳岗返还工作采取自主申报模式。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参保企业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搜索“劳务派遣”,找到“劳务派遣稳岗返还申领”模块,输入“2023年度”,系统自动显示劳务派遣企业申报年度的各项基本信息。在劳务派遣稳岗返还模块受理端依次显示:“劳务派遣自身单位、机关事业用工单位、正常用工单位、严重失信用工单位”四部分,受理端录入时劳务派遣企业自身必须排在录入第一号、被派遣企业是机关事业用工单位的排在第二顺序录入,最后录入正常用工单位及严重失信用工的稳岗返还信息。仔细阅读申报端的提示信息,依次按照提示进行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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